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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王泽红
编辑 | 吴亚
8月14日,远洋集团发布公告称,2023年上半年预期将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170亿元至200亿元,而2022年同期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10.87亿元。
远洋解释称,根据目前可获得的资料,预期亏损主要归因于两个方面,一是整体房地产市场低迷,导致营业额及毛利率下降,以及对物业项目计提的减值拨备增加;二是分占合营企业和联营公司的业绩下降。
此外,当天早晨远洋发布公告称,应发行人要求,因并未于8月13日支付一笔票据在今年前7月产生的2094万美元利息,导致发生票据项下之违约事件,故票据将自8月14日上午9时正起于港交所停牌,直至作出进一步通知。
据了解,该债券是SINOCE607/30/24,为远洋集团2014年发行的美元债,发行规模为7亿美元,发行价格为98.892美元,票面利率为6%,到期日为2024年7月30日,利息的宽限期为14天。
远洋集团曾以电子同意的方式,寻求将应于7月30日支付的利息,延期至9月30日支付,但未能获取通过特别决议案所需的大多数票,未能获得利息延期支付。
但远洋指出,特别决议议案将提交给在8月17日下午4时15分(香港时间)举行的会议进行审议。发行人正在就票据进行同意征求,于投票截止日期8月11日下午四时正(伦敦时间),已经获得召开本次会议足够法定人数的同意指示,也获得了足够的赞同特别决议案的同意指示以在会议上通过有关特别决议案。
如果有关票据的特别决议案根据同意征求予以执行,则上述违约事件将在修订生效日期(预期为2023年8月18日或前后)签立补充信托契据时获得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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