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资料图)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凯撒同
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
则,我们对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
担保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
根据公司发布的《关于自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提
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3-031),以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凯
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
(众环专字[2023]1700040),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控股股东
专项审核报告》
凯撒世嘉旅游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撒世嘉”)及其关联方与公
司存在 78,104.42 万元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凯撒世嘉及关联方通过财务资助现金余额 1,624.13 万元
抵偿资金占用款,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控股股东凯撒世嘉及其关联单位与上
市公司尚存在 76,480.29 万元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了解,经历三年社会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公司主要业务停滞,经营业绩下
降导致流动性紧张,致使公司人员流失严重,因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未能严格有
效执行,导致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在了解到相关情况后,
第一时间与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对接询问等积极协助公司做好自身的核查及年度
报告编制工作,最终公司于 2022 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对外披露资金占用风险事
项,后续时刻关注并督促公司解决占用问题,要求公司不得再有任何形式的资金
占用情形发生。
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 号),上市公司
实施破产重整的,应当提出解决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的切实可行方案,为推
进预重整/重整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独立董事高度重视资金占用事项的解决,
并多次及多方式提醒公司需要尽快解决存在的问题,希望公司及控股股东能对资
金占用事项引起高度重视,并要求控股股东尽快制定出详细可实施的清偿计划。
公司独立董事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情况,并要求公司加强与独立董事的交流沟通,
为关键岗位人员创造更加良好的履职环境,从而切实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建议董事会持续关注督促控股股东尽快清理尚存的问题,同时
建议董事会及管理层在后续的公司治理中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密切关注和跟踪日
常资金往来情况,加强资金控制和管理,严格执行资金支付制度,切实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按照《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合规意识,提高规范运作
水平,杜绝类似事件发生,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二、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明确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基本原则、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程序、对外担保
的审批、管理程序、信息披露及相关责任追究机制等。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
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并积极披露担保进展。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
存在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单位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形,但目前
存在部分逾期及涉及诉讼的情形。建议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积极与银行及金融机
构沟通,争取通过续展、借新还旧等等措施减少当前清偿风险。公司与控股子公
司互保有助于促进公司筹措资金和资金良性循环,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方光荣、耿文秀、刁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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